保机编〔2017〕18号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保康县人事考试院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
2017年3月14日
保康县人事考试院机构编制方案
为促进我县各类人事考试、培训服务工作,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撤销保康县人才管理中心、保康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建“保康县人事考试院”,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的职责整体划入县人事考试院。
(二)将原县人才管理中心承担的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服务职责划入县人事考试院。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省、市、县对各类人事考试的统一要求,制订全县人事培训和考试计划;发布各类考试信息,并开展相关考试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相关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执(职)业考试、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工作,为相关的专业考试提供技术保障;开展社会化考试(人才测评)服务工作;组织培训考务人员;开展人事考试工作研究和试题库的开发、建设工作;协助落实县直有关单位人事考试考务管理工作。
(二)承办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承办各类人事考试、培训证书发放、登记工作,并将人员的相关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开展人事考试考前培训和其他社会化培训业务。
(三)负责全县人事考试培训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和维护保康县人事考试网站。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事考试院内设3个股(室):
(一) 综合股
(二)培训考务股
(三)信息技术股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人事考试院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院长1名(副科级),副院长1名(正股级);股级领导职数3名。
五、附则
本方案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