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机编〔2014〕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保康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编委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保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4年12月30日
保康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
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12〕11号)和《市编委关于保康县政府接待办公室更名为“保康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的批复》(襄机编〔2012〕75号)精神,保康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为保康县委办公室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县“四大家”机关重要的接待任务。
(二)承担副厅级(军队副师级)以上领导同志来保康的接待工作。
(三)承担上级党委、政府直接派来我县的综合性工作组、巡视组、联合调查组、专项检查组的接待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保康召开的全国、省、市大型会议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其他县(市、区)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县、乡(镇)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和县、乡(镇)党政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保康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管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技术职称;党建、群团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科
承担接待办财务工作,编制和执行财务预、决算。负责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并执行年度财务计划;及时核对、统计、结算接待费用;管理机关的现金和银行账户;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整理保管会议档案;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业务科
承担接待办接待工作。按照领导指示,科学、依规拟定接待方案;按照规定安排接待食宿及其他活动;对上衔接,协助配合市以上接待;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保康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内设机构各设科长1名(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