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编办出台了《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予以印发,于2018年1月17日起执行。运行半年来,不仅理顺了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程序,让服务对象有章可循,还构建了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紧密的联动机制,运行顺畅,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该《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动态管理适用的范围、运行原则、动态调整的形式和程序、实行的时间等,共十条。
《办法》适用于县直党政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县直属事业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其中使用政法编制单位和中小学的机构编制除外)。
《办法》的出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各类机构设置、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助推该县及经济社会发展最大效率,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规范的操作程序。(田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