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保康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7版)和取消、调整、搁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道峡管理局,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近期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结合建立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调整、搁置、合并、新增30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8项、调整12项、搁置3项、合并2项、新增5项。在此基础上,形成《保康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7版)》。
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保康县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7版)
2.县政府决定取消、调整、搁置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