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以下事业单位法人因撤销、合并、分设等,已经我局核准注销,现予公告。
1、单位名称:保康县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568395607G
2、单位名称:保康县水电建设开发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MB0L66316P
3、单位名称:保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582458862T
4、单位名称:保康县精神卫生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420564080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