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的规定,以下事业单位已经我局核准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1、单位名称:保康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应章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9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MB0N36661C
2、单位名称:保康县对外经济协作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申康南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东街8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MB0M3614876
3、单位名称:保康县跨部门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世鹏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东街8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MB0R20209W
4、单位名称:保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芳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MB0R20655C
5、单位名称:保康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李敬祥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MB05341H
6、单位名称:保康县商务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杜超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光千路16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626MB0T84909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