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的规定,以下事业单位已经我局核准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1、单位名称:保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作武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21号
证书号:142062600310
2、单位名称:保康县过渡湾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李家炎
住所:保康县过渡湾镇腊梅路3号
证书号:142062600312
3、单位名称:保康县气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飞
住所:保康县城关镇南北坛巷27号
证书号:142062600314
4、单位名称:保康县气象台
法定代表人:王芳
证书号:1420626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