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中,保康县编办从工商、卫生和计生、教育、质检系统连人带编划转工作人员充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入手,采取三条措施,严把进人关。即:
一是所划转人员必须有正式身份。全县共划转人员44名,其中,工商系统14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名);卫生和计生系统划转事业编制人员16名;教育系统划转事业编制人员13名;质检系统划转事业编制人员1名。无论从以上哪家单位划转,都必须是在职在编人员。
二是实行对等安置。按政策,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局机关工作的划转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
三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局机关出现空编需要补充人员,必须申报用编计划,通过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开招录;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若有编制空缺,需补充人员,实行遴选或通过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11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若需补充人员,满编单位出一进一,先出后进,空编单位通过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不得超编进人。(田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