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清编清人工作第一督查组,根据《保康县清编清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督查工作。2月19日,在前段督查基础上,督查组组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先康同志,对此项工作又作了细化安排。督查组认真听取了被督查单位的情况汇报,集中研究了当前督查重点和督查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督查任务。
从前段督查情况看,党群政法口的31个被督查单位,总体情况是好的。一是各单位高度重视,大都召开相关会议,传达全县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动员,组建工作专班,迅速开展工作。二是开展了自查。31个单位无违规进人问题,7家单位存在“吃空饷”现象。主要是在编不在岗,领薪不上班,包括停薪留职、离岗创业、自动离岗、长期病假和越权审批内退等问题,共20人。三是提出了解决意见。各单位在自查的同时,对照政策,提出了初步解决意见。通过督查,也发现存在自查不彻底,底数掌握不清楚,不按时上报,不真实的问题。
督查组强调,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清编清人信心,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工作纪律,加强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县委已把清编清人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清理活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督查,直接到“吃空饷”单位和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核查“吃空饷”人员工资发放、编制使用及在岗情况,通过查阅考勤签到表、工资发放表、医保、住房公积金名册,走访干部群众等多种方式,确保数据准确,情况真实,依据充分;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逐一研究解决办法,为解决具体问题提供政策依据。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