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编办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有增有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守住总量底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管理方法,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这一重要执政资源,巩固落实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等三个“严格”的要求。
一是准确把握机构编制政策,落实三个“从严”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重大问题坚持县编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实行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办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实行“三个从严”,即:从严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机构设置按照“减一增一”原则整合配置,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人走、人随事走”和“减事必减编”的原则在编制总量中合理调剂、只减不增;从严把住进人关口,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坚持凡进必考,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计划进人;从严管控人员进出渠道,锁定机关工勤和自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严格控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筹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调动人员原则上按单位性质对等安排,不得逆向流动。
二是牢固树立政策法规意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坚持用编申请制度和人员编制实名制,按照“进人须有编、用编先申请”原则,实行机构编制年度计划管理,从今年开始,采取“年前单位申报、编委一次审批、次年分批使用”办法,确保每年用编计划总数不超过当年自然减员数,把好源头审批关;积极推行大部门制和大科室制改革,加大机构撤并整合力度,盘活编制存量,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减编控编,对部分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一些公益性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减少编制需求压力。
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坚守机构编制政策底线。机构编制是刚性约束,必须严格遵守“两个不突破”政策底线,即严格控制政府机构数量不得突破机构限额,人员编制不得突破省市核定的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必须严格遵守机构编制“五个严禁”,即严禁擅自设立机构和提高机构规格,严禁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干部,严禁行政、事业编制混用,严禁违规进人,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法占用编制、冒领财政资金。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套约束机制,继续巩固“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资、银行代发”的成果,从源头上把住关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康县编办 田雪梅)